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关于聘请法律顾问的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CGB-YN-2024102201
(二)项目名称:聘请法律顾问
(三)比选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四)项目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兴盛路709号
(五)项目概述:为医院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六)服务期限:1年
(七)采购预算:4.9万元
(八)比选方式:院内比选
二、资格要求
参选人应具备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评审方法及流程
(一)评审方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本次比选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二)进行资格性审查评审。
(三)进行详细评审(按综合评选评分表对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进行评审)。
四、参选文件的提交及开标时间
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技综合楼三楼会议室。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选会议。
五、报名材料清单
(一)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律师事务所能力介绍(加盖鲜章)
(三)律师事务所自行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加盖鲜章)
(四)拟派驻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鲜章)
(五)报价单(加盖鲜章)
六、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律师事务所应按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我院提供以下服务:
1、为我院日常的经营管理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分析意见和风险控制建议。
2、审查或修改有关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等。
3、提供医疗法律信息以及相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信息。
4、根据需要,参与日常经营所涉及的重大会议或谈判,协助处理劳动人事纠纷、重大医疗纠纷。
5、每年至少开展1次法律培训和讲座。
6、接受我院委托,提供诉讼、仲裁代理法律服务。
7、为我院日常经营管理提供其他所需的法律服务。
(二)服务方式:网络、电话与定期上门服务、我院有事约请相结合。紧急或重大事项的响应时间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在1小时内达到我院现场。
七、参选文件的组成
(一)律师事务所执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律师事务所能力介绍(加盖鲜章);律师事务所自行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加盖鲜章);拟派驻律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鲜章);报价单(加盖鲜章)。
(二)对应综合评选评分表提供的证明材料或方案或承诺,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可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合同签约方式
合同一次签壹年,费用壹年壹结,费用为本次比选的中标价。如果律师事务所中途发生变故或因故不能完整履行合同内容,我院可随时终止合同。
九、发布公告
本次比选公告在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东兴街道兴盛路709号
邮 编:641000
联系人:熊老师(采购办)
李老师(人事科)
电 话: 0832-6218660(采购办)
0832-2253663(人事科)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22日
综合评选评分表 | |||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20% | 20分 | 以本次有效参选人中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20分。 |
2 | 拟投入人员实力20% | 20分 | 1.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下的得5分; 2.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责人,执业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得10分;3.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责人,执业年限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得15分;参选人拟派的项目责人,执业年限30年以上(含30年)得20分。 |
3 | 服务业绩20% | 20分 | 参选人为医疗机构项目担任法律顾问(需主办律师为本项目负责人)3年及以下的得5分;超过3年不足6年的,得9分;≥6年不足9年的,得13分;≥9年不足12年的,得17分;≥12年的在得17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增加1分。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 |
4 | 服务内容及方式的响应16% | 16分 | 参选人参选文件完全满足比选公告“六、服务内容及方式”全部要求的,得16分;参选人参选文件与比选公告“六、服务内容及方式”有负偏离的,一条负偏离扣2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
5 | 项目服务方案24% | 24分 | 根据参选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参选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了:①医院法律服务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得4分;②医院常见法律纠纷分析及应对措施,得4分;③审查或采购人日常经营所需的合同文本、法律文件、往来函件的流程及时效承诺,得4分;④培训计划,得4分。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内容的基础上,以上①②③④项中每有一项不存在前后不一致、逻辑错误、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与项目不相关、套用其他项目方案等情形的加2分,每一项最多加2分。“项目服务方案”满分为2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