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消防器材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2.采购项目名称:消防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3万元。此限价包含此次服务所需的材料、人工、运输、安装、调试、维修、税金等全部费用。
4.中选方式:最低价中选。
5.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序 号 | 名 称 | 单 位 | 数 量 | 供应商报价(元) |
1 | 干粉灭火器MF/ABC4 | 具 | 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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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灭火器箱 | 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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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二氧化碳灭火器MT/3 | 具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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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带25M | 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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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闭门器(不定位) | 个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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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双头应急灯 | 个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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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明杆闸阀DN1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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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暗杆闸阀DN10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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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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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按照此表格格式进行报价。
(1) 质量要求
所有货物均需满足国家、行业,环保及质量要求。供货时,采购人有权就本批次货物抽检、送检,若检测质量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不满足国家、行业要求的,采购有权拒收并取消中选结果;由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选人自行负责。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件要求
1.供应商报送的竞选资料、项目报价表须加盖公章。除项目报价表以外的资质文件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并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竞选。
2.竞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服务承诺函。
4.竞选所报价格必须包括维修、安装、调试、人工、应急服务、税金等全部费用。
5.供应商需提供此次项目的分项报价明细,说明报价组成部分。
6.所有竞选文件(包括报价单)必须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不接受未按要求密封的竞选资料。竞选资料必须齐全,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供应商鲜章。
四、报名方式及响应文件的提交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如本单位愿参加询价谈判,请于2023年5月6日前将上述文件邮递或现场报名方式递交至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保卫科。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709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41933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