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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 院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7 10:12:32    |    本文来源: 院办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更加优良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再次调整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通过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和内部关系。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民主管理、科学管理,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立健全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

(一)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

组  长:刘瑜(院长)

副组长:陈令初(总支书记)

成  员:李其容(副院长)   胡鑫森(副院长)   邓李(副院长)黄万英(副院长)  唐英(工会主席)    邓影(院办主任)  邓永恒(医务科科长)  周晓丽(财务科科长)    游梅(护理部主任)   吴俊(后勤科科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院务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细则及定期监督考核制度;审定院务信息公开事项;组织开展院务信息公开满意度测评;经常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影任办公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承办我院信息公开事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受理和处理向本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采集、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的信息;对本单位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院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小组

组 长:唐英(工会主席)

成 员:赵昌利(工会委员) 王智华(工会委员) 金鑫(工会委员)  杨成玉(职工代表)

职责:每年一次组织对各部门的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

(三)工作制度

1.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

①把院务信息公开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②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推行院务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工作不力或不履行职责,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效能告诫。 ③对不认真实行院务信息公开,引发严重腐败问题的,医院将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其职务。 ④对拒不执行院务信息公开制度或在院务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职工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要予追究责任。

2.院务信息公开反馈制度   设立意箱,开设投诉电话,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问题,纠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并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3.院务信息公开备案制度

对院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要统一归档,做好登记,资料按年度按期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备案。

4.院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凡对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领导不力或拒不推行院务信息公开制度,在院务信息公开中弄虚作假、损害病人和群众利益的,视情节轻重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引发严重腐败问题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党政纪处理。

5、.院务信息公开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见附件2: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院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

三、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都予公开。并遵循依法、真实、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公开途径、责任部门。 详见附件1:内江市东兴区人民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实施目录。

四、院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根据院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积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一) 对社会群众和病人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内院务信息公开专栏、宣传栏等;

2.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设立院务信息公开投诉信箱、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4.自助查询机、LED显示屏等;

5.网站、微信公众号。

(二) 向单位职工公开的主要形式

1.院务信息公开栏;

2.周一例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

3. 文件、简报等。

4. 内部局域网;

5.网站、微信公众号。

(三)院务信息公开的时限

制订院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四)宣传类信息发布

1.网站信息发布。相关科室拟稿,交由院办修改并初审,提交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再由网站管理员发布。医院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信息由院长审核后发布。

2.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相关科室拟稿,交由院办修改并初审,提交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再由微信公众号管理员发布。医院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信息由院长审核后发布。

3.公众媒体信息发布。相关科室报信息,院办安排组稿并初审,提交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批,院办安排媒体发布。医院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信息由院长审核后发布。

4.院内简报。相关科室报信息或组稿,交由院办修改并初审,提交分管宣传工作的院领导审批,院办编辑发布或上报。医院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信息由院长审核后发布。

(五)依申请公开

其他单位和个人,还有需要向我单位申请公开的事项,由院办负责受理依申请公开,并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

五、院务信息公开的程序

建立健全完善院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运作,既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结果,又公开决策和办事过程。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院务信息公开分为提出、审议、公开和反馈四个程序(对病人公开的除外)。

1.提出。各科室根据医院院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规定,对本科室负责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和时间,交院务信息公开办统一汇总。

2.审议。院务信息公开办审定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后,交分管院领导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院务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评议审议、检查监督、年终考评,公开审议、检查和考评结果。

3.公开。院务信息公开办根据公开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予以公开。

4.反馈。对公开的内容出现疑问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的,由院务信息公开办负责做出解释或解答;对出现争议的,由院务信息公开办负责调解,提出解决办法,并向当事人做出反馈。

院务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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